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浙江省树兰公益基金会。
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。
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:唤起全社会对经济贫困的家庭、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的关爱、支持与帮助,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,关注弱势群体,为经济贫困的家庭、患有 重大疾病的患者谋福利,关怀生命健康,促进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发展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,来源于法人捐赠。
第五条 本基金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,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,承担保证政治方向、团结凝聚群众、推动事业发展、建设先进文化、服务人才成长、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。
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,党建领导机关是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党委,本基金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党建领导机关、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崇福随园嘉树(体检中心)。